說到這裏相信大家都應該清楚,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而且香港賽馬會只接受境內投注,但這名女網友竟然傻到真的匯了一筆巨款到這個戶口,數目竟然是三十萬台幣之多,而且不只是一次,第二次竟然再匯四十萬,總數七十萬台幣,我對她說,假如你將這七十萬去買股票的話相信現在已經大有斬獲了。
為數七十萬的巨款就這樣付諸流水她當然不甘心,於是乎在幾日前到了香港想找這個傢伙追回這筆款項,事前還send了一個e-mail給我希望我可以幫她,雲某當然義不容辭,我給她一個建議,說自己身懷巨款已經隻身跑到香港希望將款項親手交給他才安心,這樣說的目的是要騙他出來然後想辦法交給警方處理,誰知這傢伙也不是蠢東西(總比這個網友聰明得多吧!否則怎會上他的當),竟然不上當也沒有出現,我也想過他可能根本就不是香港人。身不在香港所以想出現也沒辦法吧!不論怎樣,我這位網友到港後我幫她找到一家「小」旅館,真的是很小的旅館,房間窄小得很,沒有辦法,她到港時是晚上差不多十二時了,加上她事先沒有預訂,所以到港後我只有跟她四處找還有空房的旅館。但首要條件是要便宜,試問在這個時段又要便宜的旅館會有甚麼好貨色?她一進房間就驚呼連連,說台灣的酒店房間怎樣大,我跟她說:小姐,假如你有錢的話可以住最高級的半島酒店但這只是香港的二星級旅館,而且香港向來尺金寸土,你就不要跟台灣地廣人稀的地段酒店相比吧!她聽後也只有無奈接受,我送她到酒店後自己也打道回府了,回家後已是凌晨三點多了。翌日還要上班,為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而弄得我精神不振,我的同事都說我太傻了吧!沒辦法,誰叫雲某天生就有副俠義心腸。
第二天放工後的下午我再去找她,今次我帶同一位朋友前去,因為這位朋友會說一點國語,免得像之前一日好像雞同鴨講一樣,她不會說廣東話,而雲某也聽不太懂國語。這天她轉到另一家旅館,而且竟然是她自己找的。面積不比之前一家大多少,但整潔得多。算她也有點本事。到步後我們吃完東西後就帶她到油麻地警署報案,在場的幾位阿Sir原來也不比我好多少,沒有幾個可以聽得明國語,而她反而說香港人奇怪,怎麼連國語也不會說,我說學國語不是香港人的義務,香港人自出娘胎就說廣東話,要不是北方那班人要來強佔,香港現在也不用學國語去應酬他們。
話說回來,經過一輪比劃加上將說話寫在紙上,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香港的警方無能為力,因為不能插手此案,原來她事前沒有跟我們說她匯錢的地點在台灣,而匯入的帳戶也是台灣的帳戶,而整件事和香港有點點連的只是那個騙徒聲稱在香港「賽馬協會」工作的香港人。她手頭上的所謂證據只有一張台灣銀行發出匯款收據和那個人的電腦IP,她不明白電腦IP可以是假的,也可以用其他人的電腦甚至網吧的電腦和她聯絡,後來她怪責警方的商業罪案調查科不插手追查,她似乎看得太多港產警匪片了,這只是一般騙案,不是甚麼商業罪案,除非這是港台億萬金元跨境大騙案吧!否則香港透過商業罪案調查科和國際刑警跟一個沒有邦交的國家(香港和台灣其實沒有邦交)調查這類只有十多二十萬元騙案的機會是相當低。
結論是這種行騙的手法其實已經相當陳舊,如果當事人自己不是有貪念的話騙徒絕對沒有辦法得逞(今次事件這個騙徒同時也用了另一種手段,在這裏就不方便透露了),所以不論是香港人還是台灣的朋友,以後看到這類行騙手法就要提高警覺,可以的話就最好將此等敗類繩之於法吧!





